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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河北分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合办学 ——探索“院校合作”法官队伍人才培养新模式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8月5日上午,国家法官学院河北分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合作举办的“河北省法官综合业务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在国家法官学院河北分院正式开班。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闫杰,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韩晓宁出席开班仪式。

  


  此次“院校合作”开启了河北省法官队伍教育培训人才培养新模式,是积极探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新途径,是不断尝试提高审判业务综合能力培养新模式取得成功的具体实践,是审判实务经验与学术研究成果的深度交流,更是推动法院和高校合作共同进步的有益尝试。

  

  韩晓宁表示,干部教育培训一直是中国人民大学的光荣传统,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人民大学从事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教育的办学单位,全国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的执行单位,整合全校优势学科资源,为社会各界提供专业化教育培训服务。此次受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河北分院委托,面向河北省法官群体开展高级研修班,通过讲授人民法院调查研究工作、法院适用宪法的空间、刑事司法解释与实务漫谈、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解决之道、司法工作压力调适与心理健康以及未来法治与智能社会秩序等一系列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前沿课程,旨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理论前沿和法治实践,提升法官综合业务能力。

  

  闫杰表示,此次合作办学是河北法院积极落实《关于加强司法协作为京津冀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提供服务保障的框架协议》的重要举措,是京冀两地积极开展司法法律交流合作的重要内容。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审判理念现代化需要,确保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正确发展方向。要切实提升履职能力,树牢法律信仰,开阔工作思路,培养良好的法律思维习惯,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将司法工作与为民情怀有机融合到法院的方方面面,聚焦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珍惜培训机会,全身心地投入到培训学习中,优化知识结构,补齐短板弱项,结合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困惑处和疑难点进行学习,切实提升自身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原文链接:https://www.hebei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552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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