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槐”初心 ——福州长乐法院古槐法庭以能动司法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
福州长乐法院古槐法庭辖古槐、江田、松下三镇的民事审判工作,辖区共49个行政村,总面积170余平方公里,辖区人口约15万人。
近年来,古槐法庭聚焦“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传承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四源共治”为抓手,深化便民举措,优化工作方式,年均结案约900件,无长期未结案件,以能动司法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为“品质榕法?长乐篇章”书写浓墨重彩的一笔。
近期,古槐法庭组织调解一批10余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涉及10多位农民工、两家公司及一位公司工作人员。法官与特邀调解员携手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第一时间走访公司、下乡了解情况,理清事情脉络,面对当事人分散在各省且没有统一代理人的状况,古槐法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展开调解。在此期间,不仅开展了全员到场的线上调解,还组织了分批到庭的小规模调解。
历经半个月,双方最终约定,由公司分期支付拖欠的报酬。达成调解方案后,古槐法庭干警多次回访,落实履行情况。如今,被拖欠的报酬已尽数支付完毕,成功消除了群体性诉讼风险。
古槐法庭优化诉前调解方式方法,力求降低当事人诉累,缓和当事人矛盾。“法庭调解室推出‘圆桌调解’‘五反馈调解’等工作方法,并视情结合当事人需求开展‘云调解’,主动督促调解成功案件执行并定期回访。”古槐法庭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法庭诉前调解案件数量有所增长,调撤率稳步上升,当场履行的案件不断增多。
古槐法庭还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日常注重延伸司法触角,加强与辖区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的信息交互、联合调解。
近日,辖区内发生一起案涉人员于施工过程中死亡的案件,派出所随即展开初步调解工作。然而,当事人情绪异常激动,致使赔偿协议难以达成。面对困境,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三方开展合作,古槐法庭派出调解团队协助,最终当事人同意与案涉针纺公司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古槐法庭随即引导双方当事人于法庭进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次日,古槐法庭干警便督促案涉针纺公司完成调解款项的支付。
此前,古槐法庭已常态化与派出所、司法所开展司法协作。当事人通常对法庭介入表现一定的信任度,且认可法庭提出的调解思路与方案。“法庭通过引导开展司法确认,赋予调解成果以法律强制力,有效推进社会和谐。”古槐法庭相关负责人说。
如何创优法治宣传?古槐法庭结合基层实际与群众需求,不断优化法治宣传方式,提升法治宣传质效,源头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护航社会和谐。
近年来,古槐法庭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活动,采用法官说法、调解员讲故事、发放传单、现场答疑等手段,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在辖区设立并完善党员法官服务点,定期展开普法教育、法律咨询、联合调解等法律服务工作。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597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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