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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暑”说法:旅游篇

时间:2019-11-13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40元4天3晚游桂林、4天3晚游北京只要750元……这个夏季,低价游再度引发关注,限时特价、包吃包住、门票全免,低价旅游团看似诱人实则暗藏陷阱,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应保持理性、谨慎的态度,切勿被低价所迷惑。

  案例回顾

  40元4天3晚游桂林

  近日,一博主在网上发布视频,称其母亲参加了“40元4天3晚桂林游”,苦劝不听只得报警求助,其母亲还跟警察说儿子不正常,引发了不少网友的关注。

  

  这个旅游团收费39.9元,声称包含了4天3夜的食宿费用以及往返桂林的全部交通开支,这样的优惠力度显然违背了市场的常规逻辑。然而,正是凭借着“国家补贴”这一极具诱惑力的噱头,加上组织者巧舌如簧的推销话术,不少老年人被误导。

  游玩路线被精心设计,穿插多个消费环节。组团条件中“单男、全男不收,强制要求男女比例1:1或女多男少”的规定,也令人费解,难免不让人怀疑这个旅游团存在诱骗消费、坑害老年人的情况。

  

  7月16日21时48分许,广西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此发布情况通报。

  经初步核查,该旅游团的地接社涉嫌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导游则涉嫌向旅游者虚假宣传兜售物品。

  

  记者探访

  4天3晚游北京只要750元

  北京晚报记者打开某短视频平台,搜索“北京4天3晚旅游”,前5条帖子竟然全是“攻略加导游联系方式”。通过一篇“攻略”中留下的联系方式,记者添加上某导游“晶晶”,对方给出了一份4天3晚的“家庭结伴自由行”规划,费用880元,包含景点门票、专车接送、酒店住宿,早餐正餐,还有3天优秀金牌导游服务和旅游责任险,要求记者留下姓名、联系方式和100元定金。

  当记者询问还能不能便宜,“晶晶”先是说800元,后又称“我去跟经理申请一下”,最终报出750元。

  “这是典型的流量生意。通过网页或短视频搜索关键词报团的,往往以老人居多。”北京某旅行社老板陆强(化名)对记者表示,老人大多不太会使用线上旅游平台,也玩不转直播间,找不到正规入口后往往直接选择电话或微信联系“导游”,直接扫码付费就能交定金报团。

  交完定金参团后,老人才发现实际行程和线上所说的并不相同。

  今年6月,游客李先生的母亲通过网页搜索,报名参加了一个低价游,一出火车站,就被接站人员带到了某郊区酒店。到酒店后,一名地接导游要求老人签订一份《团队境内旅游合同》,并补齐剩下尾款。

  第二天开始,行程就走了样。按照此前微信沟通,第二天的行程本该是天安门广场、毛主席纪念堂、故宫、天坛公园和什刹海,实际行程中什刹海被直接取消。第三天的行程更是从参加升旗仪式、游览八达岭长城、近观奥林匹克公园,变成前往某玉器店,参观黄帝城,最后才是游览八达岭长城。

  “一大早五点半就起床,被导游拉着去购物点,买东西一直买到中午,后面的景点参观匆匆忙忙。”李先生说,事后翻看旅游合同才发现,行程中早已悄悄增加了玉器店、特产店等4处购物点,以及两项“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和一项“自愿付费项目补充协议”,表明购物付费皆为游客自愿行为。

  “老人哪晓得琢磨这些,当初看总价一样,就匆忙在合同上签了字。”李先生说,他们联系过导游,对方说线上沟通内容只供参考,行程以实际合同为准。

  平台负起监管责任 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对于不合理低价游,国家层面已有法律规范进行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对于本地生活平台、短视频平台上存在大量疑似不合理低价游商品宣传,平台是否应负起相关责任?

  在监管责任方面,本地生活平台、短视频平台对自己发布的信息存在监管责任。平台应当建立起完善的审核机制,对旅行社提交的低价游商品进行严格的筛选和评估,确保其价格合理、服务内容真实可靠,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平台还应当积极制定并执行严格的规定和标准,对违反规定的旅行社进行处罚,包括下架商品、限制推广,甚至终止合作等。同时,平台还应该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消费者的投诉。

  如果平台未能尽到监管义务,导致消费者因购买低价游商品而遭受损失,平台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平台应当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审核机制,制定并执行严格的规定和标准,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健康发展。

  如何避免老年人被低价陷阱吸引

  陪伴与沟通

  家庭成员应多陪伴老年人,与他们沟通旅游计划和需求,与老年人一起规划旅游行程,了解他们的兴趣和偏好,为他们推荐合适的旅游产品和路线。

  理性消费

  不要盲目追求低价,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旅游产品。

  选择正规旅行社

  优先选择有资质、口碑好的旅行社,避免选择无证经营或信誉不佳的旅行社。

  避免私下交易

  提醒老年人不要轻信街头巷尾或网络上的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与私人或非法旅行社进行私下交易。

  仔细阅读合同

  在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旅游合同,明确行程安排、费用包含及不包含项目等条款内容。

  保留证据

  在旅游过程中要保留好所有票据和合同等证据材料,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他几种需警惕的低价旅游陷阱

  虚假会员制度

  一些不法旅行社或机构以“会员制度”为幌子,宣称成为会员后可以享受低价或免费旅游服务,并承诺高额返利或分红。这些机构往往不具备合法资质,会员费一旦缴纳便难以追回,且所谓的旅游服务和返利承诺往往无法兑现。

  预付款陷阱

  以售卖“旅游套餐”预付款产品的名义,以“低价游”为噱头收取用户预付款。

  这些预付款往往被用于非法集资或挪用他处,导致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面临服务质量下降或无法完成行程的风险。

  出境保证金陷阱

  以出境游保证金为幌子,收取高额押金、保证金等。这些保证金往往被用于非法集资或挪用他处,最终游客面临无法退还保证金的风险。

  虚假优惠活动

  一些不法旅行社或机构通过虚假优惠活动吸引游客报名,如“买一赠一”“特价优惠”等。这些优惠活动往往存在诸多限制条件或附加费用,导致游客最终支付的费用并不比原价低。


原文链接:https://sfj.beijing.gov.cn/sfj/sfdt/fzxc74/54338260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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