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所属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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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司法鉴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2023年度所属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公告如下。
以下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所属鉴定机构、鉴定人名录.docx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4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zwgk/tzgg/202404/t20240417_2495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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