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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公园条例》获批准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8月5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周口市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园是城市绿地系统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周口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建设林水一体、蓝绿相间的生态宜居城市,先后建成铁路主题公园、植物园、森林公园、滨河公园、沙河湾湿地公园等,绿地面积大幅增加,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先后获评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2023年10月,周口市委要求结合周口发展所需就公园管理进行立法。市人大常委会迅速启动《条例》立法工作,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结果导向,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依法有序推进《条例》立法工作。

  《条例》共五章36条,明晰公园管理主体,明确公园管理职责,强化公园服务功能,规范服务对象的活动和行为。《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周口市公园建设成果,推动周口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4/08-15/3051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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