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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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8月14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淮南市大通区法院在大通党建公园组织开展了“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绘美丽中国新画卷。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搭建法治宣讲咨询台、发放宣传册、环保袋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讲解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并结合鲜活的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让广大群众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呼吁大家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生态坏境保护,共筑绿色家园、同护绿水青山。
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200余份,为群众普及了丰富的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增强了全民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得到了来往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657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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