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诉了!” | 两当法院:释法明理解疑惑,一日撤诉11案
“不诉了!”近日,经过两当县法院行政审判团队连续多日的能动履职和释法说理,冯某等11名原告终于解开了“法结”和“心结”,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近期,礼县的冯某等11名原告向两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称其购买的某商户楼商铺被抵押给第三人,认为其所在县的房管所及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现该职权已转移至不动化登记事务中心)在办理他项权证时,未尽到审查义务,违规办理他项权证,依法请求撤销。
案件受理后,由于该系列案件涉众较多,且因行政机关职权变更、债权物权交错、当事人利益长时间得不到实现等相互交织,导致案件在开庭审理后仍有部分事实未查清。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减少程序空转,争取行政争议一次性全面解决,两当法院多次联系当地房管所、不动产事务登记中心了解情况,并赶赴礼县连续多日实地调取和核实相关证据材料。
经过追根究底、抽丝剥茧,证据显示涉案房屋的所有人系个人所有,原告虽和某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但其与案涉房屋的所有人并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主审法官向众原告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结合情、理、法逐一答疑解惑原告的质疑,彻底解开了原告的困惑。原告在理清案件的前因后果及症结所在后决定撤回起诉。
行政审判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关键环节。该案办理中,两当法院认真贯彻“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能动履职,通过法官积极努力和耐心释法明理,11案原告主动撤回起诉,让当事人从“无效诉讼”中脱身,减轻诉累。承办法官表示,对于这类系列性或者群体性的行政案件,必须充分考虑到案件的关联性,才能破解矛盾堆积的僵局、死局。我们要最大限度防止程序空转和无效诉讼,努力用最少的程序和时间解决当事人的诉求,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gscourt.gov.cn/Show/9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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