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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龙法庭:全力答好“服判息诉”这份民生答卷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官,我相信法院的判决,我们能不能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一审判决书送达后不久,兴海县人民法院五龙法庭的干警就接到了被告仁某某等人的电话,被告表示服判息诉并希望在法官的见证下向原告更某某履行给付义务。因为案件当时尚处于上诉期,判决书还未生效,原告是否上诉还不确定,故承办法官将该情况耐心的向被告作了解释。在上诉期届满后,被告仁某某等人再次拨打法庭电话,希望能在法庭的见证下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

  据悉,本案原、被告因家庭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向法庭起诉,要求被告仁某某等人依法分割家庭共同财产。

  

  

  

  该案立案后,法庭干警对案件给予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询问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及当地村民村委,在了解案件情况后也组织过双方当事人调解,但因双方情绪比较激动,且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诉求及案件事实争议比较大,调解工作一度无法取得实质进展。面对此种情况,法庭干警依法及时开庭审理,在综合案件事实及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了判决。宣判后,经过干警的耐心沟通、设身处地的释法说理,原、被告双方情绪逐渐冷静下来。鉴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法庭干警审时度势,于上诉期满后前往案涉财产所在地,对判决事宜进行协商,最终,被告当场将判决确定的财产给付原告。至此,该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服判息诉是反映审判质量和审判效果的重要指标,是彰显法院司法能力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载体,更是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

  下一步,兴海县人民法院五龙法庭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在确保公正审判的同时,结合裁判结果对当事人进行疏导,对判决中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等,面对面向双方当事人解释答复,让接受判决,主动息诉成为常态,推动案件质量提升,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全力答好“服判息诉”这份民生答卷。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642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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