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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蒙”精进】司法公信提升年 | 三管齐下赋新能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切实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紧紧围绕工作大局

  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为高质量发展赋能

  为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子王旗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为根本,全面推进“司法公信提升年”各项工作,以公信促诚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加强失信源头防预化矛盾于微澜

  某物业因其小区某业主未缴纳物业费,将该业主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该案诉讼标的不大,案件事实较为简单,适宜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将案件委派至诉前调解中心解决,经过特邀调解员耐心说理,该业主现场履行了缴纳物业费的义务,物业公司也表示今后将为业主提供更贴心细致的服务。

  四子王旗法院高度重视法院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不断加强源头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先后在诉前调解中心设立“政协+法院”“人大代表+法院”调解工作站,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桥梁纽带作用,抓前端,治未病,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耐心调解中。今年1-7月,四子王旗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共调解成功矛盾纠纷759件,切实做到高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强化失信执行威慑打通“最后一公里”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因潘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侯某、王某等人遂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执行过程中,四子王旗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潘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经查控被执行人名下保险、车辆、网络资金、银行账户等财产情况,执行到位部分案款。

  执行干警多次尝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但其并未回应。为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潘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看到自己母亲和女儿的生活、学习受到较大的影响,被执行人潘某终于“坐不住”了,主动联系了法院,愿意及时处理此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潘某提出以一套自有房屋和一辆翻斗车抵顶债务,双方对房屋及车辆的交付方式进行约定,最终达成抵顶协议,该案执行完毕。

  四子王旗法院坚持以高效执行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威慑,努力打通诚信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坚决打击失信行为,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惩戒力度。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整治台账,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列入失信“黑名单”,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今年以来,四子王旗法院依法将159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失信人员信息86人次,对387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多名被执行人在法律的威慑下,主动履行了生效裁判义务,解决了一批久执未结的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有力彰显司法权威。

  优化信用修复机制让“守信者”尝甜头

  为充分发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强制措施和信用修复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善意文明执行,四子王旗法院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发布并张贴相关公告,详细说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信用修复的条件以及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失信影响,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守信意愿。

  今年以来,四子王旗法院已依法屏蔽16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撤销限制高消费413条,帮助其消除负面影响,切实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729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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