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日】协同联动合力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
为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8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主题,共同在内蒙古自然博物馆开展了“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自治区高院副院长任慧卿出席。
活动现场,大家共同聆听内蒙古自然博物馆组织的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开发保护的公益科普讲解,开展生态保护常识有奖竞答,现场群众认真思考、踊跃回答,现场气氛十分活跃。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还邀请野生动物专家开展野生动物知识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本土野生动物和珍惜保护物种的认知。“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在全国生态日,大家重温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叮嘱,一起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共同书写美丽中国新画卷。
近年来,自治区高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系统保护、最严法治、协同治理工作理念,2023年全区法院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13134 件。其中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756件、民事案件9695件、行政案件2683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5件,刑事处罚961人,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力度。
坚持适用恢复性司法,保障生态修复到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到位、补植复绿林地新增到位。审判执行与生态修复并重前行是全区法院对绿色发展的法治解读。同时在全区基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由辖区法院选择代表当地生态环境特色的法庭加挂森林、草原、沙漠、湿地等“环境资源法庭”28个,积极探索营造栖息地、技改抵扣、认购碳汇等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打造“环境康复体系”,形成了17个绿意蓬勃的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实现以点带面网格化守护北疆生态。通过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多平台、多角度、立体化开展环保法治宣传,向大众讲述“法护青绿”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故事,为保护好美丽大草原、保护好北方大森林、建设好北方防沙带、守护好河湖湿地贡献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698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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