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巡回审判进乡村 审判普法两不误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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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网讯 为着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构建党委领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法治赋能基层治理工作格局,发挥人民法院化解矛盾、息诉止争工作职能。近日,祁阳市法院观音滩法庭联动茅竹镇党委镇委到板桥村村委会巡回审判一起涉农不当得利案件。
种田大户原告与板桥村村民被告同名,2023年,原告向板桥村村委会申请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但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误将原告信息错填成同名被告信息,导致补贴资金汇入被告账户。2024年,原告反映未收到补贴资金,村委会核实后向被告说明情况要求其退还,但被告未予退还,后经茅竹镇司法所、派出所、镇政府等部门协调均未果,故原告诉至法院。本案件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原、被告,在庭审前后均组织双方当面调解,但被告情绪较为激动,双方矛盾争议大、调解意向差距大,无法达成调解。案件审理判决后,为妥善化解矛盾、以案释法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法官决定到板桥村村委会进行宣判,并邀请茅竹镇镇、村干部及村民参加旁听。宣判时,法官针对案件耐心辩法析理,宣讲不当得利法律知识以及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宣判后,法官及镇党委干部共同向被告普及惠农财政补贴相关政策。最终,被告意识到错误,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777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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