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司法局运用“1234”工作法树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新“枫”向
包头市青山区司法局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运用“1234”工作法,积极构建矛盾多元化解体系,推进社会多元治理,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花。
发挥“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作用
统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资源力量,确保各专业力量整合使用,各解纷方式衔接配合,各类非诉纠纷一站解决。一方面在青山区市民大厅打造一站式服务窗口,建立“四区四室”,在青山区市民大厅和各个司法所放置“互联网+无人律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供群众无偿使用。另一方面,全面深化“内蒙古掌上调解”应用水平,最大程度发挥网上枢纽平台作用,确保受理、流转、调处、反馈线上线下同运行。
构建“两所联动+N”新型调解模式
在“两所联动”的基础上,整合全区律师、公证资源,建立健全“警律公证联调”工作机制,实现“两所联动+N”的工作目标,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和政策解读会,不断深化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解决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最大限度发挥行政调解组织专业优势,形成“+N”的工作成效,今年以来,全区共调解纠纷案件5038件,其中,4866件调解成功,成功率96.6%。
推行“三调联动”有效衔接机制
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的“三调联动”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在区法院、信访局、司法局、公安局分别设立诉调对接、联合调处、人民调解、公调对接等功能室,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实现工作无缝对接。
建立“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
针对矛盾纠纷最为集中的信访、诉讼、治安三大领域,分别与信访局、区法院基层法庭和公安派出所建立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机制,构建基层部门协调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机制,致力于形成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法庭“四所一庭”及其他基层组织间多元化、立体式的矛盾化解工作新体系,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jcgzdt/202408/t20240828_25649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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