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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区“矛调中心”探求基层善治“更优解”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我们建议你们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把省下来的诉讼费用算进欠款里,这样双方都能省下一笔钱。”7月12日上午,位于镇江市中心的润州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该中心综合窗口的负责同志鲍雪莲、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指导法官单立新正在对一起挖掘机租赁合同欠款纠纷进行调解。不偏不倚、法律条文详说,再仔细算一算双方的诉讼成本账,一番实意沟通让当事人慢慢心平气顺,而后心服口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重要指示精神,今年7月1日,润州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简称“矛调中心”)正式建成运行,成建制进驻信访、司法、住建、人社、民政、卫健委等30个职能部门,在全市首创“指导法官”参与调解制度,全流程“嵌入”调解工作,将诉源治理工作融入党委主导的社会治理体系,从而探求基层善治“更优解”。截至目前,区级“矛调中心”累计受理矛盾纠纷1267件,调处化解1048件,提供法律服务95人次、法律援助5件(61人),接待来访群众26批34人次。

  换汤也换药 主打“一站式”服务

  在润州区“矛调中心”可以看到,这里共有2幢楼,按照“调解优先、诉讼断后、信访兜底”的建设格局清晰的划分职能。1号楼以“人民调解”及“诉前调解”方式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号楼主要负责诉讼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和信访接待。据润州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金威威介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按照“功能完备、流程科学、运转高效、保障有力”要求,以“换汤也换药”的目标,一盘棋布局、一站式集成、全链条调处矛盾纠纷。

  从“进门”开始,矛盾纠纷就以“一案一号”的方式进入“受理问题—分流处置—跟踪督办—回访问效”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流程。群众进入“矛调中心”大门后,导服台工作人员会主动询问当事人的相关诉求,根据诉求分流至相关窗口,比如,上述挖掘机租赁合同欠款纠纷,分流至1号楼综合2号窗口,由2号窗口专人负责和指导法官对接,每受理一件矛盾纠纷,“矛调中心”以线上、线下方式,全方位跟踪督办、不定期满意度调查,实现进入视野的矛盾纠纷全量干预。

  数据支撑,使调解靶向性更加聚焦。7月1日起,根据辖区内“12345”的工单受理量,润州区“矛调中心”邀请了第一批轮驻单位派员轮值。与此同时,针对辖区内物业纠纷和劳动纠纷较为突出问题,设置了两个常驻窗口,分别由润州区住建局、人社局派员常驻,方便及时处理当事人的诉求。在此基础上,“矛调中心”还结合线上大数据分析和线下摸排的数据统计,以业务量为基础对轮驻单位实施动态调整,从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出发,不断提升矛盾调解的精准性、实效性与针对性。

  法律“活”起来 “指导法官”全程跟办

  无论是解决矛盾纠纷,还是打官司,老百姓最担心的是不知道适配哪部法律、哪些法条。润州区“矛调中心”全面推行“指导法官”参与调解制度。在遇到专业性较强的矛盾纠纷时,指导法官充分发挥专业化、协同化、规范化优势,会同指导律师等解纷力量,提供“法律指导+诉前化解+司法确认”的全链条服务。

  润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波告诉记者,该院立案庭和南徐法庭8名法官、10名法官助理作为“指导法官”常驻“矛调中心”,每个案件均配备相应专业背景的指导法官。横向上,能够当场履行完毕的纠纷,说服当事人当场兑现,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对于需要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指导法官现场办公,审查协议严谨及合法性。调解协议签订后,不能立即履行的,引导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后,如一方违约则可申请强制执行,解决矛盾双方的后顾之忧,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纵向上,将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及时引导至法院进入诉讼程序,由指导法官继续处理,确保案件全流程负责,做到矛盾纠纷“一站解”。

  此外,润州法院强化“指导法官”与人民调解员联动协作,对人民调解员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调解技巧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和解答,充分发挥专业化“智囊团”作用,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自7月1日润州区“矛调中心”试运行以来,“指导法官”共指导调处化解纠纷42件,指导调解成功10件。

  有事来聊聊 矛盾纠纷皆可“调”

  “矛调中心”试运行期间,第一面锦旗是一名80岁的张阿姨与其女儿一起送来的。当时,鲍雪莲首先接待了她俩。据了解,今年6月,张阿姨花24万元全款买下一套中山西路附近38平方米的商住房,拿房一个月后才告知子女。其女儿得知该房屋是商业性质,虽然可以隔层使用,但水电费用高且没有煤气,不适宜老两口平时居住。一家人咨询律师后,交纳了1万元代理费,要以“重大误解”为由起诉解除购房合同。而开发商态度明确:不同意解除合同。

  按原先流程,该案7月底开庭。看着忧心忡忡前来咨询的张阿姨,调解员提议“聊一聊”:首先,开发商现房销售,张阿姨现场看房后买房,说是“重大误解”未免牵强;其次,张阿姨已经交了1万元律师费、2490元诉讼费,若败诉,整个官司打下来需花费近1.5万元(其中1万元律师费,4980元诉讼费);再次,调解员建议阿姨去矛调中心的住建窗口以及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咨询该官司的胜算率怎样?咨询下来后,阿姨和家人心里基本都有“数”,官司很有可能打不赢,调解员又耐心的做老人的思想工作。“房子在手,地段不错,可以用作商用出租……总之,老年人健康最重要,平心静气解决问题才是根本”。

  几天后,张阿姨一家思考再三,决定撤诉。调解员还协助联系律师做思想工作,最终因该案未开庭已撤诉,律师退还代理费9500元。此事圆满解决,张阿姨一家挽回诉讼损失1万余元,结束了大半个月高温天气中的奔波与焦躁,如释重负,万分感谢送来锦旗。

  像这样的调解,每天都在润州区“矛调中心”上演。余波表示:司法是纠纷化解的最后一道防线,老百姓之间化解矛盾也不只“打官司”一种方法。高效便捷、成本低廉地“人民调解”化解纠纷,对于当事人而言,这就是最大的“和”,是社会“和谐”的根本。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0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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