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江汉平原去!
盛夏未央,初秋登场,8月的江汉平原,秋风和煦,阳光正好,汉水畔,鱼跃虾肥,田野间,稻穗低垂……极目望去,一幅平安和谐的画卷。这里是国家重要的粮棉油产区,江汉油田所在地,全国最大的非织造布生产基地,湖北县市经济的“排头兵”,民营经济活跃,经济发展势头强劲。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将群众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牢牢把握“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理念,将“和为贵”“无讼”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使“枫桥经验”在司法实践中拔节生长、枝繁叶茂。
紧盯群众需求,服务再向前
“天门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现在开庭!”2023年4月17日,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在天门市蒋场镇饶场村村委会开庭审理。
该案所涉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事关村集体及村民利益。挂职天门市渔薪镇副镇长的袁媛(天门法院黄潭人民法庭庭长)主动向镇政府汇报请示,争取相关单位支持,决定以巡回审理的形式公开审理此案。庭审邀请蒋场镇、渔薪镇部分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到场旁听庭审。“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和当事人坐在一起开庭审理,唠家常,讲道理,不仅能提高家事案件的调解率,缩短审理周期,而且能更好地推动普法宣传工作。”袁媛在汉江两级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分享了她的工作体会。
在汉江中院指导下,天门法院主动争取天门市委、市政府支持,选派5名法庭庭长挂职担任乡镇党委委员,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该工作自2022年推动以来,挂职乡镇调处化解纠纷2400余件,民商事案件数同比下降19%,纠纷源头化解成效显著。
汉江两级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联络、协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构建起集矛盾纠纷排查、联动化解、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于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据统计,2024年上半年,汉江两级法院有14094件纠纷引入诉前调解,妥善化解纠纷7158件,调解成功率50.79%,使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在诉前调解中得到解决。
加强协调联动,凝聚解纷合力
坐落在美丽富饶的江汉平原腹地的仙桃市毛嘴镇是“中国女裤名镇”,每年超过一亿条“女裤”从这里销往世界各地。作为“法警司村﹢”联调联动机制的践行者、推动者,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立足辖区服装产业发展实际,坚持依法履职,织密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的“法庭﹢”解纷网,用一个个具体案例绘就服务特色产业发展,深耕基层社会治理的靓丽“枫”景。
△2023年10月,仙桃法院毛嘴法庭联合毛嘴司法所在毛嘴镇古堤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023年6月,广州某服装公司慕名来到毛嘴镇寻求合作,在合作过程中,某制衣厂加工的3万条长裤成品出现质量瑕疵,无法按时交付,该服装公司拒绝支付加工费并要求赔偿,导致制衣厂资金链断裂,拖欠厂内陈某等100余名员工共100多万元工资。
“法官,这都是我们的辛苦钱,你可得为我们讨回公道啊!”多次催讨未果,员工集体停工,陈某等30余名员工代表聚集在毛嘴法庭。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为促使案件快速高效的化解,毛嘴法庭庭长吴定帮依托“法警司村﹢”模式,与镇政府、镇劳动监察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对此案进行诉前调解,通过组织圆桌会议,让某服装公司、某制衣厂、员工代表三方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面对面沟通。
经过半个月的悉心调解,一百余名工人收到部分工资,安心回到了工作岗位;濒临破产的制衣厂度过了经营危机;广州某服装公司对毛嘴镇纺织业重拾信心,并表示期待在毛嘴镇发展更多高质量的合作伙伴。
“化解这样的矛盾,单靠法院一方力量是不够的,只有依靠多方调解模式,才能彻底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吴定帮介绍,在“法警司村﹢”联调模式下,有关单位对可能发生的纠纷提前介入,对于经调处仍无法解决的,引导其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进行处理,确保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在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毛嘴法庭积极探索“法警司村﹢”联调联动机制,依托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职能,发挥村委会、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志愿者、骨干群众等“村﹢”力量,以“小事快处、难事联调、特事专办”工作方式,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23年“法警司村﹢”联调联动机制获评湖北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创新工作法先进典型。同年,仙桃市政府将“法警司村﹢”联调模式升级,在全市范围大力推广“法警司社区﹢”联调联动机制。
从仙桃法院毛嘴法庭“法警司村﹢”联调模式,到仙桃市全面推广“法警司社区﹢”联调联动机制的背后,是汉江两级法院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的真实写照。
聚焦审执主业,筑牢为民根基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汉江中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充分发挥管理考核“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引导、激励、督促两级法院不断提升审执质效,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案件,更好更快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
汉江中院抓住审判管理的“牛鼻子”,利用数据全方位分析研判两级法院审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及时反映审判工作整体情况,每月、每季度分别召开中院机关和两级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调度会,分析研判重点案件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指标。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科学拟定结案计划,推动高效结案、均衡结案。院领导对“后进”部门进行工作点评,组织“先进”部门交流工作经验,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正是科学的审判管理,使得审判执行质效呈现稳步提升态势,2024年上半年,汉江两级法院新收案件数同比下降6.71%,平均结案时间、审限内结案率、执行完毕率、诉前调解率等多项主要指标,位居湖北省法院前列。
“不仅要办好每一起案件,还要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苗头性、共性问题,及时发送司法建议书,提前预防、综合治理。”汉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闫小龙要求,着眼“抓前端、治未病”,针对高发多发的同类案件及产生的原因,全面梳理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推动从源头解决问题。
2023年以来,汉江法院制发司法建议书86份,涉及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规范行政行为、保护未成年人等问题,其中,天门法院制发的《关于规范道路交通管理、加强交通事故民事纠纷源头化解的司法建议》,助力天门市政法委、公安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加强源头管理和问题治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6.85%,交通事故民事纠纷明显减少,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深化普法强基 绘就为民新“枫”景
“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汉江两级法院聚焦人民群众司法需求,通过组织开展持续、有效、深入的普法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位于潜江市后湖镇的“中国虾谷”是全国交易量最大、辐射力最广、影响力最强的小龙虾交易中心,潜江市人民法院浩口人民法庭在此设立了“共享法庭”。
2024年3月,浩口法庭受理多起涉小龙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些从业者遭受欺诈。考虑到案件数量突增,法庭干警走访市场商户,分析当地小龙虾市场的经营模式,发现因小龙虾生意季节性强,许多从业者通过贷款应对资金流动需求,此举存在较高资金压力和市场风险。
△潜江法院浩口法庭在“中国虾谷”开展巡回审判。
为此,浩口法庭与“中国虾谷”市场负责人沟通,通过共享法庭开展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多起合同纠纷。并邀请商户以及市场负责人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干警结合典型案例,对小龙虾买卖中的维权与风险防范进行详细的讲解。
“原来我们的欠款是可以被追回的!”
“就在家门口的法律服务,真方便!”
“旁听庭审,帮助我了解到很多交易需要注意的事项,知道该如何规避风险,受益良多。‘共享法庭’的建立也让我感受到便捷司法服务。只需要在手机上进行些简单的操作就可以立案,不用跑、不用等、不用愁,切实解决了我们的大问题。”参与旁听的牧川水产品门市部经营人员王霖说道。
近年来,在汉江中院的指导和支持下,辖区人民法庭“一庭一品牌”创建紧扣“小龙虾”“一块布”“一条鱼”等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推动矛盾诉前化解、就地化解;加强“1+3+N”“法院﹢”等联调联动机制建设,实现组织共建、信息共享、纠纷共调……汉江法院以坚持综合性建设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绘就了司法为民新“枫”景。
△仙桃法院彭场人民法庭指导彭场镇大岭村制定完善村规民约。
“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要跟进在哪里。”闫小龙表示,汉江两级法院将一如既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地方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职能作用,加强与政府部门、基层调解组织的有效对接协作,立足“公正与效率”,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形成纠纷源头化解合力。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824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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