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如我在诉 强化诉源治理
“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抓前端引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重末端提高府院联动实质解纷能力,促治理复盘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24年8月13日,兰铁中院在甘肃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暨全省府院联席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会议上做经验交流。近年来,兰铁中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把诉源治理、减少诉讼增量、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的主要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依法调解化矛盾
“我们打了六年官司,今天终于有了说法,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这个事情耗了六年,法院这次调解是从根子上把矛盾解决了。”一起工伤认定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后,原告和第三人感慨地说。自2018年开始,当事人苟某就因工伤认定一案状告某市人社局,经历了多次复议、诉讼,历时六年后又上诉到兰铁中院。2024年7月,在兰铁中院法官主持下苟某与第三人某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苟某和某公司同时向法院提交了撤诉和撤回上诉申请。实质解决争议是行政诉讼的目的之一,但因当事人诉讼请求不当、行政机关不配合、法院判决不明确等各方面的原因,导致诉讼程序空转的现象比较突出。兰铁中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高度关注当事人的实质诉求,把实质化解争议作为行政审判的重中之重,避免程序空转,多起行政纠纷经法院依法调解,当事人的实质诉求得到满足,最终撤回起诉。2024年上半年,兰铁中院近三分之一的案件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实质化解,当事人向法院赠送锦旗30余面。
出庭应诉解纠纷
“真的感谢法官、感谢公安局领导能够如此通情达理,考虑我的实际情况,我以后一定理性维护合法权益,绝不会再做违法的事情。”经法庭主持双方达成调解意向后,当事人张某边向法庭鞠躬边真诚地说。这是兰铁中院开庭审理的一起行政处罚上诉案,张某因购买商品房后,迟迟等不到开发商交房,遂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在反映问题过程中,存在过激行为,该单位遂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以扰乱公共秩序对张某进行处理。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张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在二审庭审中,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负责人了解案件来龙去脉后表示,该案确属事出有因,张某存在可以从轻处罚的特殊情形,并拿出重新处理的解决方案。最终经法庭调解,公安机关重新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张某表示接受,并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功能在于通过出庭应诉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时了解执法状况,并及时对案件结果做出处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解决。该案纠纷的成功化解就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当场拍板而实质化解的典型案例。2023年以来,兰铁两级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出庭应诉效果不断提升,真正做到了“出庭、出声、出效果”。
府院协调减增量
“虽然持不同意见,但是我们尊重法院判决,愿意撤回上诉,今后要加强和法院的联系沟通,统一法律适用。”某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提交两起案件撤回上诉申请时说。当事人王某对某公安分局作出的两个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某市人民政府复议决定确认公安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王某仍然不服,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某市人民政府在复议过程中,对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程序问题审查不全面,遂判决撤销市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其他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市政府不服提起上诉。兰铁中院经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结果并无不当,市政府就该案提起上诉的主要原因是与法院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不同认识,如果市政府坚持上诉,只能增加当事人诉累。办案法官遂与市政府沟通,建议就本案撤回上诉,并将此类法律适用问题梳理后,双方召开府院联席会,进一步统一法律认识。市政府同意了法官的建议,向法院提交了撤回两案上诉的申请。统一法律认识,减少不必要的上诉和申请再审是减少行政诉讼增量、解决行政案件上诉率和申请再审率高的重要途径。兰铁中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功能,切实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络沟通,既减少了诉讼增量,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截至2024年8月,兰铁中院受理行政机关败诉上诉的案件数量较2023年同期减少了40%。
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兰铁中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狠抓“九分落实”的工作作风,持续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贡献法治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gscourt.gov.cn/Show/9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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