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枫桥】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党员参与化纠纷 联合调解促和谐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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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持续深化推进“党代表+法院”的多元解纷机制,8月28日,科右前旗人民法院特邀党代表调解员参与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22年4月28日,被申请人高某因经营需要从申请人苑某处陆续借款50000元,被申请人承诺其中30000元借款按照月利率1.5%给付利息,20000元按照月利率2%给付利息,并承诺借款于一年内偿还,并给申请人苑某出具两枚欠据。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未能按约定履行偿还义务,故申请人诉至法院。
调解当天被申请人因突发事件未能参加线下调解,故经释明双方当事人将调解方式转为线上调解。经过法院调解员与特邀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申请人高某偿还申请人苑某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15384.6元,本息合计65384.6元;此款于2024年10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
党代表通过参与调解工作,不仅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党代表+法院”调解方式体现了党的领导与群众工作的紧密结合,通过具体行动回应了群众的需求和关切。
下一步,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法院+”的多元解纷机制,有效激发社会力量与法治力量相结合的优势,最大程度推动定纷止争向前端延伸,及时高效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910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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