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就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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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8月30日从省司法厅获悉,为了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我省就《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8月30日起至9月28日止。提出意见可以在省司法厅网站相关网页直接提交修改意见,也可以通过信函将书面意见寄至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省司法厅立法一处(邮政编码:230031),或者电邮sftlfych@163.com。
据了解,为了保证法律、行政法规在我省的有效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适应我省高质量发展需要,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修改《安徽省价格条例》《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列入了立法计划。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提出了修改草案送审稿,省司法厅按照立法程序进行了审查修改,拟订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记者 李晓群)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fyw/57493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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