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院召开人民法庭庭长座谈会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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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庭长座谈会,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有关工作要求,推动人民法庭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会议回顾总结了2021年以来人民法庭工作情况,分析新形势新任务,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强调“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是今后全省人民法庭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人民法庭工作在理念、机制、方法及保障等方面转变提升的重要契机,必须抓紧抓实、见行见效。
会议要求,人民法庭工作必须坚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法治意识、担当意识、质量意识、廉洁意识,强化法庭品牌创建,赓续红色司法血脉,传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和创新“马背法庭”等好经验好做法。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初始、消灭在萌芽,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新格局。坚持“府院联动”,凝聚纠纷预防化解合力。做实“三源共治”,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加强自身建设,对标创建评估考核改进工作方法,增加巡回审判数量、提高质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忠义,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一庭庭长齐卫军,各中基层人民法院主管副院长,各人民法庭庭长等参加会议,4位人民法庭庭长代表做了交流发言。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0938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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