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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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网讯 8月30日,铜陵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德文在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报告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会议对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
李德文从服务保障美丽铜陵建设、构建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推进环资审判专业化建设和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能力四个方面详细汇报了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他表示,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69件,其中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79件,判决生态环境修复资金和惩罚性赔偿金850余万元,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铜陵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李德文同时也报告了当前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李德文表示,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加快推进环境资源审判理念、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代化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铜陵建设持续贡献审判智慧和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0966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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