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资讯速递 >正文

宁夏出台四项制度指导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时间:2019-11-13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9月12日,记者从宁夏司法厅获悉,我区近日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指引》《行政执法监督示范文本》《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流程图》《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四项制度,指导全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据介绍,《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指引》等四项制度明确了执法监督工作流程,厘清监督机关与机构的职能定位、监督内容,绘制了问题线索、监督案件、专项监督和案卷评查等监督方式的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标准化水平,统一了24种行政执法监督文书参考样式,具体包括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通知书和决定书以及监督案件全流程办理的使用文书。对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公众中聘任兼职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的流程和管理进行了规范,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凝聚行政执法监督合力,对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能力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宁夏司法厅将结合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s://sft.nx.gov.cn/xxgk/gzdt/202409/t20240914_466009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