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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话法院】见证执行 一揽子解决群众“揪心事”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住宅小区施工进度受阻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为充分保护群众权益,经充分考量,采取了先予执行措施,切实维护了广大购房者和回迁户的合法权益。

  

  

  此案为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涉案小区施工方停工无法按期交房,已经影响到购房者和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因此,申请人提交先予执行申请,要求施工方退出涉案小区施工现场。

  针对原告方提出的紧急请求,开鲁县法院经审查后依法制发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书,并由多部门联合制作了执行预案。同时,为确保执行过程公开透明,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及公证处工作人员共同见证、监督执行。

  在执行现场,执行人员向见证、监督执行的各方详细介绍了案情,并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查验,对被执行人的相关物品进行了清点。

  

  随后,法院依法通知被执行人限期取走剩余物品,为施工队伍清理了障碍。仅一个小时,便成功将案涉小区施工现场交付给了申请人,有力保障了项目的顺利推进,切实维护了广大购房者以及回迁户的合法权益。

  

  参与见证执行行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表示,此次行动组织有序、行动有力,通过这样“零距离”的见证行动,让他们对法院执行工作有了更加深刻地了解,希望法院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措施,打通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152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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