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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要发要发!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行,那就1800元吧,1818,要发要发,寓意蛮好!”正在接电话的李老板满脸笑容,门窗尾款终于拿到了!

   2023年6月的一天,李老板的门窗小店刚开门,邓某就走进来挑选门窗。一番讨价还价后,双方约定总价款1.3万元,分3次付清。

   几天后,李老板收到邓某支付的5000元,同时交付了门窗。9月,李老板又收到了5000元。剩下3000元门窗尾款,邓某迟迟未付。

  

  李老板多次向邓某讨要尾款,但邓某认为门窗存在隔音隔热等质量问题,拒不支付。

  一年来,李老板不知拨打了多少次邓某的电话,但要么无人接听,要么就是接通后,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李老板一锤砸在桌上,心中的郁闷无处发泄。“明明我交付的门窗是合格产品,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哪能说不给就不给呢?”一想起“莫名消失”的3000元,李老板心堵得很。

  李老板听说邓某是赤壁人,就起诉到赤壁法院,希望法院能帮忙要回自己的辛苦钱。

  案子送到赤壁法院官塘人民法庭,承办法官意识到,这起纠纷虽然金额不大,但都是李老板的一点辛苦钱,影响着他们的生计。让李老板早日拿到钱,可以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邓某是纠纷的关键人物,也是突破口。”确定了案件办理思路,承办法官一边与李老板交谈,了解情况,一边尝试联系邓某,电话很快接通了。

  “什么,把我起诉了?为了3000元,竟然把我起诉了.......”接到法官的电话,邓某一脸诧异,火急火燎地赶到官塘法庭。

  “他那个门窗不隔音不隔热,凭什么要尾款,法官,你得帮我评评理!”邓某情绪激动,大步跨进法庭。

  “你的心情我理解,你别着急,这事啊得商量着来,我这边联系一下李老板,看看他有没有调解意向……”热情接待邓某的王叔是调解员,也是官塘法庭的陪审员,调解经验丰富。

  

  “李老板,我之前也是做生意的,生意人都讲究和气生财,这个案件涉及的金额不大,邓某这会就在法院,你看能否让一下步,双方再沟通一下,咱们调解结案?”王叔拨通了李老板的电话。

  “只要邓某愿意给钱,我也退一步,给他少500元,2500元,就把这个案子结了……”

  “这个事早处理对双方都好。”在王叔与李老板沟通的时候,承办法官接着跟邓某沟通。

  “法官,确实是因为门窗质量有问题,不然我也不会不给钱,一时没谈拢,他就把我告了,这钱我不想给。”

  场面一时僵住了。承办法官和王叔决定把两人都约到法庭,面对面沟通调解。

  “李总,您是做生意的,时间宝贵,在这种小案子上耗费太多时间和精力不划算,您看能否多退一步,早点将这个案件了结。”

  经法官释法明理,李老板愿意继续调解,同时表示,最近生意忙,人又在洪湖,不能到场。“既然您都这样说了,也省得我再跑一趟法院,就让邓某给我2000元吧。”李老板爽快答应了。

  原以为事情到这里,就差不多可以调解成了。没想到,邓某突然态度强硬:“我最近手头紧,实在付不了这么多,不行的话,你们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

  

  承办法官围绕案件事实和双方的争议点对邓某进行了释法劝说,详细释明合同违约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邓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态度缓和下来。

  “法官,付钱可以,不过我只愿意付1500元,麻烦您再帮我协调一下……”调解过程中,邓某又对金额提出了质疑。

  “李老板从洪湖到赤壁来起诉,费时又费力,还从3000元让步到2000元,也没要你支付违约金,咱站在对方立场考虑考虑。”承办法官耐心劝道。

  “都听您的,只要能谈妥,我立即将钱转给他。”邓某当场表了态。

  再次拨通李老板的电话,承办法官如实陈述了邓某的疑虑和难处。“李总,要不你们双方都折中一下,他付您1800元,了结此案,数字也好听,您看行不?”

  “行,那就1800元吧,1818,要发要发,寓意蛮好!”李老板当即答应。

  这边电话刚挂断,那边“叮咚”一声,1800元尾款就已到账。

  

  收到邓某支付的尾款后,李老板随即向法院申请撤诉,一起门窗买卖合同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感谢法官的耐心和热心,化解了我的一桩心事。”门窗尾款到账的第二天早上,承办法官接到了李老板的感谢电话。

  法官心语

  每个案件症结不一样,法官要把法理情结合起来,善于从当事人的立场出发,平复当事人激动情绪,促成当事人握手言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减轻诉累,降低诉讼成本,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要“结案”,更要“事了”。这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工作的意义。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241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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