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资讯速递 >正文

调解先锋|家事纠纷无小事 耐心调解解民忧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民和县法院川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原、被告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14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两名女孩。结婚初期双方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推移,夫妻双方常常会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最终原告李某将被告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本着家事纠纷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积极与原、被告及其代理律师协调,从情理、法理多角度耐心释法说理,做好双方沟通工作。调解过程中,考虑到原、被告离婚态度坚决,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继续共同生活无望,调解期间,承办法官耐心劝导,最大程度消除双方对立情绪,通过温情调解,最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一事,双方同意次女因年龄较小,由原告照顾抚养,长女则由被告照顾抚养,抚养费由双方各自承担,互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原告同意夫妻共同财产商品房一套归被告所有,被告当庭一次性给付原告相关钱款32万元。至此,这起离婚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民和县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通过情、理、法相融合的方式,在当事人之间架起“法治桥梁”,将调解贯穿案件全过程,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2320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