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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为湖北法院建设付出绵薄之力,我感到很自豪!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编者按

  礼颂盛世,共谱华章。征途在星辰大海,潮涌于壮阔山河。如果爱国能具象化,那一定是奋斗的姿态。75载历芳华,75载筑锦绣,湖北法院人对祖国的爱,融在奋进前行的每一个点滴时刻。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即日起,湖北高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法韵荆楚》专栏,综合运用融媒体形式,深入宣传近年来湖北全省法院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全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取得的工作成绩。

  

  我出生于1949年10月2日,是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共和国同龄人”。我参军13年,于1982年2月转业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直至退休。这一期间,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人民法院审判事业飞速发展的黄金期,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两庭”(即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所取得的成就。

  1985年下半年,省法院开始启动“两庭”建设,是全国法院最早抓这项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法院。截至1987年底,全省共建成审判庭104个、人民法庭675个,分别占应建数的96%和88.7%。我当时任办公室秘书科长,跟随常务副院长胡久明参与此项工作。湖北“两庭”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引起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关注,打算推广湖北的经验,以此推动全国法院“两庭”建设工作。

  1988年3月下旬,最高法院通知我院进京汇报“两庭”建设工作情况。我起草好了汇报材料,并陪同胡久明常务副院长进京。听取汇报的是刚刚当选为最高法院院长的任建新同志,陪同听取工作汇报的是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祝铭山同志和司行局局长王明义同志。任建新院长听得很认真,不时插话,问得也很仔细。当胡久明汇报到建庭前人民法庭干警“吃饭没有锅,睡觉没有窝,办公没有桌,开庭没场所”的窘状时,任建新眉头紧蹙,神色凝重,为基层干警的生活工作环境感到担忧。当汇报到“两庭”建成后,人民法庭“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青”的新面貌时,任建新面露微笑,频频点头,深为赞许。任建新院长充分肯定了湖北“两庭”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并指示在全国法院推广。祝铭山常务副院长当即表态,争取尽快在湖北召开现场会,推动全国法院“两庭”建设工作。

  返汉后,我又按要求,将汇报材料修改成了经验材料,很快呈报最高法院审查定稿。

  时年6月初,全国法院“两庭”建设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武汉召开,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祝铭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计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高级法院和计划单列市法院分管副院长及司行处处长、各省市区计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共160余人参加会议,我院胡久明常务副院长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之后,与会人员乘车赴咸宁、武汉等法院和人民法庭进行现场参观,深受启发和鼓舞。一些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代表表示,咸宁、恩施、郧阳这样“老少边穷”地区能完成“两庭”建设任务实属不易,我们没有理由不把建设搞上去。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代表感到,“两庭”建设能不能搞上去不完全取决于经济条件,认识上得去是关键,湖北恩施和郧阳等地法院能办到的事,我们也应该能够办到。

  从此,法院“两庭”建没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我为自己能亲身参与这项工作并为此付出绵薄之力感到骄傲和自豪!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369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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