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民申15164号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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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申15164号
陈泯任、黎建宏: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韩北水与被申请人陈泯任、黎建宏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民申151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指令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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