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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在法庭里的法治课堂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金井法庭联合仙霞村“两委”开展“盐”(言)之有理法律讲堂第四期庭审观摩活动,通过“零距离”观摩民间借贷纠纷庭审,“全景式”“沉浸式”感受法治课堂,以案“说法”、以观促学,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促推海岛乡村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金井法庭王法官宣布开庭。这个案件的当事人施某(化名)与林某(化名)是相熟多年的朋友,却因为金钱往来,逐渐累积了难以调和的矛盾,施某最终将林某告上法庭。审判现场,林某未到庭参加诉讼,审判员就案件本身进行了详细审理,依法组织进行了法庭调查,听取了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意见。

  庭审结束后,王法官邀请各位旁听人员至“盐”(言)之有理法治课堂,就旁听人员关心关注的借款合同订立的要件、证据的收集与保存、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缺席审理等法律问题做进一步的阐释和说明,让旁听人员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间借贷以其灵活、便捷的特点逐渐成了市场主体及自然人之间融资的重要渠道。但民间借贷双方因存在亲属、同事、同学等密切联系,在借贷形式上相对简单随意,或者约定不详、忽略证据保存等问题,导致一旦发生纠纷,出借方很难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借贷事实。”王法官介绍道,为进一步防控民间借贷活动中的重大法律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倡导诚实守信、互帮互助的社会风尚,平潭法院金井法庭通过开展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以案释法,让“法”可观、可触、更可感!

  “这是我第一次来法庭,从进门的安检到最后闭庭,都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威严。后面法官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法,又让我们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而且今后我借钱给别人的时候也知道借条要怎么写了,这一趟真是来对了!”仙霞村村民林先生说道。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平潭法院持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有效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让“法”不止于听、不止于观、不止于触,更在于感、在于悟、在于行,为平潭“一岛两窗三区”建设贡献海岛法庭力量。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624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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