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江监狱关于遴选三江监狱四层接见室(新康监狱院内)拆除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狱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三江监狱四层接见室(新康监狱院内)拆除项目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三江监狱四层接见室(新康监狱院内)拆除项目。
(二)项目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琼州大道4号(新康监狱院内)。
(三)项目概况:房屋建筑物为框架结构,为1栋地上5层建筑,1991年建成使用,建筑面积780.97㎡,建筑高度为16.25m。
(四)项目拆除最高限价:89594.83元。
(五)房屋建筑物残余价值回收最低限价:50749元。
二、项目需求及主要内容
拆除位于海口市琼山区琼州大道4号新康监狱院内房屋建筑总面积780.97㎡的三江监狱四层接见室,拆除房屋建筑物后立即回收建筑物的残余价值。
拆除项目工期为30日历天,房屋建筑物的残余价值在完成拆除后15日历天完成上缴。拆除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拆除前,对整栋楼体构件及房间里面原有设施协助搬运;
(二)拆除挖至室外地坪±0.00以下50cm,然后恢复平地;
(三)综合考虑噪音、扬尘以及安全防护措施,对拆除项目周边环境进行保护;
(四)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外运,避免对项目周边居民出行造成影响;
(五)对项目毗邻建筑及第三者人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缴纳工程保险费;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双方协商确定。
三、资格要求
(一)在海南省内有办公地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为“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三)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以承担相应建筑工程施工任务。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四、报价文件提交
(一)报名单位到海南省三江监狱行政办公楼三楼307房报名登记,提交资格预审资料,通过后获取“工程量清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三)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机构(公司),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按要求报送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需包含拆除报价、房屋建筑物残余价值回收报价),及公告文中“资格要求”的内容材料(加盖公章)。报送材料统一装袋密封盖章,无装订顺序要求,要求在所有密封口处粘贴密封条,不得出现裸露密封口,并在密封条与密封件交接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报价文件统一提交至海南省三江监狱办公室。
五、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工作由我单位召开会议对所有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文件,最终由监狱长办公会议确定中标人。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少于3家时,本次采购活动作废;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多于3家(含)时,拆除项目按项目最高限价下浮,残余价值回收按最低限价上浮,以综合报价的差价最低价进行评审,原则上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对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不予认同的,将视其为无效报价,该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公告期限及媒体
(一)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截止公告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
(二)公告媒体:海南司法行政网。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警官
联系电话:13379894170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海南省三江监狱
海南省三江监狱
2024年10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justice.hainan.gov.cn/xxgk/0400/202410/t20241031_3759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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