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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退虾池建小学……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等清退完这些虾池,我们就能开始建设小学了!”10月26日清晨,漳浦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接到了村委会工作人员的电话,他满怀激情地描述着未来村里小学的发展蓝图。

  这份发展蓝图的顺利实施,得益于该院秉承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积极推行“多一点”审判执行机制。

  事情始于1987年,当时村民林某向某村的村委会承包了一片田地用于虾池养殖。合同到期后,双方又续签了延包合同。然而,林某在未经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转包了虾池,最终虾池由其他5人实际经营。

  延包合同期满后,村委会多次要求林某归还虾池,但林某拒绝移交。2016年4月11日,村委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林某必须在限期内将虾池归还给村委会,并清除虾池内的浮船、起吊机等物品。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在限期内归还争议中的虾池,并多次前往现场张贴执行公告。然而,这些虾池的实际占用人对腾退工作持有强烈的抵触情绪,他们以虾苗尚未成熟等理由,不断拖延腾退进度。

  一方面,村委会坚持收回虾池以建设学校的立场,另一方面,这又涉及与此案无直接关联的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考虑到案件牵涉到村集体的历史遗留问题,且涉及人员众多,强制腾退可能会给虾池的实际占用人带来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不利于基层矛盾的顺利化解。因此,执行法官并未盲目采取强制措施。

  在深思熟虑后,执行法官决定“多做一点”,暂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转而强化沟通与协调。执行法官邀请了林炳坤等几位村里的“老熟人”,参与执行调解工作。

  “教育可是千秋大业,你们仔细想想,一旦学校落成,你们的儿孙都能受益,这是眼前养虾的这点利益能比得上的吗?”今年8月5日,林炳坤应邀参加了这场“吃茶话事”,在轻松的茶桌氛围中与林某等6人品茗畅谈,与他们进行了真诚的情感交流和利弊分析,最终帮助他们消除了心中的芥蒂。

  随后,执行法官对林某等人进行了反复的法律解释和分析,梳理了双方矛盾的根源,并从法律角度引导各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处理矛盾,精准寻找解决案件的突破口。

  在兼顾法律与情感的基础上,林某等人深刻认识到非法占用村集体财产和妨碍依法执行的严重后果,决定主动配合腾退工作。

  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经过一个月的努力,随着虾池周边最后一处设施的移除,这起执行案件圆满结束。

  “太好了,我们的孩子将来也能够在家附近上学了!”在场围观的村民脸上也洋溢着喜悦的笑容。一场长达数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在漳浦法院“多一点”的细致工作下,得到了让多方都满意的结果。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873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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