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法院金融司法服务引活水 虾农解困再出发
“谢谢,太感谢你们帮我去协商了,我一定会按期还钱的!”近日,漳浦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模式快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还款困难被起诉
“蔡先生,您好,我们是某银行,想跟您确认一下您在我行账户的还款情况,您现在总欠款为66万元!”“我现在手头真的没钱,等我这批对虾卖出去,我马上还钱!”
2019年4月,蔡某因养殖对虾急需资金,向某银行贷款75万元,其父母作为贷款保证人,以其父名下的一套房屋作为抵押物。待贷款到期后,蔡某仅偿还了部分本金及利息20万元,剩余部分贷款未依约还款,银行经多次催收无果,于2023年11月20日向漳浦法院起诉。
漳浦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如能在诉前化解,既为双方当事人节约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又能最大限度缓和矛盾。于是,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引导双方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进行调解,并委派漳浦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调解员共同开展诉前调解。
涉及继承协商难
“我父亲前阵子生病,医药费花了很多钱,目前手头确实没钱。这个抵押的房屋在我父亲名下,他人已过世,会不会受影响?”调解过程中,蔡某向调解员讲述难处,并提出需求,“希望你们能够跟银行协商看看,能否用分期方式偿还剩余贷款?”
考虑到这一情况,经办法官和调解员进一步了解案件,获悉担保人蔡某父亲已过世,抵押房产的所有人系蔡某父亲,而蔡某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4个,即蔡某本人以及蔡某的母亲、姐姐和祖母。
经办法官及时向银行工作人员反馈了蔡某当前的生活情况,希望银行能考虑蔡某的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让步。但银行工作人员态度坚决:“借款合同已经终止了,蔡先生理应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况且这套被抵押房屋涉及继承,手续复杂,支行没有办理延期还款、调整还款计划等调解权限,需上报市行申请审批。”
排除难点签协议
经办法官、调解员没有因此放弃,在与张某、银行进行“背对背”沟通后,认为案子有很大的调解空间,又组织双方展开“面对面”调解。
法官和调解员一边从情理角度出发,力劝银行考虑张某未能还款的原因、理解对方的经济现状,看能否给予适当的宽限期,让对方偿还借款;另一边则在法律层面上向张某反复讲明拒不偿还金融借款的利害关系,耐心解读金融借款法律法规,并进行诚信教育。
虽然调解效果甚微,但经办法官不放弃,继续做大量调查工作,终于发现该案有一突破口:蔡某的母亲、姐姐和祖母均向蔡某明确表示过,愿意放弃房产继承。
经办法官随即联系3人确认这一情况,并建议3人以出具书面声明的形式放弃继承。考虑到蔡某的祖母已经90多岁、出行不便,法官还组织调解员上门服务,协助她签署放弃声明书。
接着,经办法官继续积极与银行沟通,不断调整调解方案,建议银行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减免利息并尽可能延长还款期限。
近日,在诉前调解人员的耐心调解下,蔡某与银行达成双方均满意的调解协议,蔡某尚未偿还的本金及利息合计660093.20元,通过分期付款方式于2026年11月25日前还清全部款项。同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保障调解协议效力,法院当即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
至此,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3/id/78317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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