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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启动委托第三方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4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委托青海师范大学开展我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立法后评估启动会议,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伟出席并讲话。

  马伟指出,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是省人大常委会近年来高度重视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目的就是通过对地方性法规实施效果的调查评估,对立法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开展立法后评估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服务保障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设的重要举措。

  马伟强调,选择对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有利于总结“七五”普法的成效与经验,有利于“八五”普法的启动与推进,有利于给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公共服务产品。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突出评估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围绕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公众参与的原则,兼顾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等标准,科学组织实施,不断提高评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发挥青海师范大学在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等方面优势,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书面发函、个别访谈等方式,提高评估的科学性民主性,形成高质量评估报告和修法建议,以优异成绩献礼党的百年华诞。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赵宏强主持会议。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牧飞代表常委会办公厅与青海师范大学签订了立法后评估协议。青海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许存宁就做好立法后评估工作作了发言。省人大法制委、监察和司法委,省司法厅、青海师范大学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立法智库专家以及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zhdt/202104/t20210415_60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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