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召开
7月25日,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减灾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汛期安全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灾害事故教训,积极应对极端天气不利影响,对汛期自建房安全工作再部署、再推动,坚决守牢房屋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程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房屋安全是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前,全省正处“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房屋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房屋安全管理责任,准确把握形势任务,以责任传导压力,找准问题和短板,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松劲心态,加强统筹推进,细实工作举措,坚决筑牢汛期房屋安全防线,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工程整治。对尚未完成隐患整治的,加快实施工程措施,按时按质完成整治任务;在完成整治前,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对已完成隐患整治的,开展复查核实,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消除。要有序实施非经营性自建房分类整治。组织专业机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安全鉴定。对鉴定属于C、D级或者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告知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督促其实施解危。对经济条件较差、确有困难的,给予政策倾斜、妥善解决。要加强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对扩建加层、拆改主体结构的,进行“回头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结构安全进行复核认定或进行安全鉴定。对违法违规建设和施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严控新增安全风险。
会议强调,主汛期,暴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多发频发,极易引发滑坡、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对自建房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房屋安全,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动员部署,做好应对处置,坚决执行“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动态掌握自建房安全状况,一旦发生危险第一时间疏散人员并妥善安置,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决守牢房屋安全底线。
会上,通报了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现场核查和暗访检查情况,攀枝花市、眉山市就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交流发言。省、市(州)、县(市、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