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出台2021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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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池州市司法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2021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力促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一是完善政策机制。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总结近年来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制定具体措施,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二是严格审核机制。严格受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行为。调优案件结构比例,切实提升社会律师办案数量,严格控制非诉讼法援案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落实到位。
三是优化实施机制。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细化、实化监督措施,加大结案监管力度,确保所有案件符合质量标准。在做好案件办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公共法律知识教育,并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开展公共法律服务。
四是规范资金监管机制。法援资金实行市、县区分级负责。财政部门做好本级财政承担资金的预算安排工作,并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应如实记载法律援助收入、支出明细,单独核算和反映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五是严格考核验收机制。以实施绩效为核心,健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考核机制,各地办案数、结案数、经费投入额、经费支出额、案件补贴发放额、资金拨付进度均纳入项目月度进展情况考核。
六是创新宣传引导机制。围绕重点人群和时间节点两个重心,进一步整合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宣传声势,着力亮化“法援惠民生”服务品牌,进一步提高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知晓率。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sxdt/55642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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