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召开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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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62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黄河保护立法工作调研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落实措施。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光荣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伟,党组成员、副主任鸟成云、吴海昆,党组成员、秘书长贾应忠出席,副主任刘同德列席。
会议指出,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监督的工作要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管住管好关键少数。坚持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相统一,把党组织监督、纪检监督、部门监督和基层党组织以及群众监督贯通协调,真正形成管人管事融为一体的合力,持续提高监督效能。不断完善配套的监督制度,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和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要求,尽快完善方案启动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做到检查既有重点地区又有重点项目和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认真把握黄河保护立法会议的精神和要求,找准我省立法当中的定位,抓住关键,关口前移,提前介入,为我省黄河源头的保护利用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zhdt/202104/t20210422_606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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