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推行包容审慎行政执法,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推动中山市包容审慎执法工作多领域高效开展,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动能,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中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山市司法局)印发《中山市推行“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总体要求,要正确认识“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立足行政执法实践,以社会关切和企业诉求为出发点,做好政策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提高政策可及性、可操作性。在推行“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坚决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守人身财产安全底线、不碰社会公共安全红线、不触法律法规党规高压线,坚持维护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社会形象。
《方案》明确了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主要任务,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结合执法实践,把控好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依法合理有序梳理确定本领域免罚清单,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制定新业态审慎监管清单、免于行政强制、免于行政检查等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清单,并积极将各项清单落实到具体行政执法案件当中去。对纳入免罚清单的行政处罚事项,符合轻微违法情形,经教育整改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将不予行政处罚;对纳入行政检查正面清单的事项,将减少行政检查频次。通过实施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为各类行政执法对象,尤其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行政执法服务、更加宽松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悉,2019年以来,中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山市司法局)通过打造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推动全市各执法单位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相继出台了《中山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积极响应,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领域已分别相继推行行政处罚免罚清单、行政检查正面清单等包容执法举措。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news/workSt/content/post_32674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