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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定分止争 永川区行政复议为民解忧

时间:2019-11-13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永川区司法局坚持将调解工作贯彻到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的全过程,一方面充分发挥调解在行政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基础上快速结案。通过全面梳理未审结案件,对案件双方当事人有调解和解意向的,落实“调解优先、能调尽调”的方针政策。对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和解的案件及时作出决定,避免久拖未决。

  近日,永川区司法局受理了一起不予认定工伤的行政复议案件。案件中劳动者权利意识淡薄,受伤后一直未到医院就诊也未向企业报告,导致因工受伤事实缺乏证据支持从而未能认定工伤,由此申请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后,永川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了解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钟某确实不符合认定工伤的要求。被申请人所在区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不予认定工伤从法律层面上说是没有问题的”,“但复议不是目的,如何解决老百姓的实际困难才是目的。”为贯彻落实“为民办实事”的精神,行政复议应诉科反复与案件双方当事人沟通,做思想工作,希望以调解的方式,为钟某与企业找到一个利益平衡点,切实化解矛盾纠纷。4月16日,永川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组织案件双方进行调解,并邀请了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参与调解。在复议机关的解释和劝解下,钟某与该企业对受伤补偿的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双方都愿意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以协商调解的方式进行处理。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永川区司法局树牢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理念,积极探索多元、便捷、高效的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大力推进复调对接,妥善处理行政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真正让行政复议解民忧、纾民困。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qxcz/202104/t20210427_9222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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