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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021216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省卫健委:
《关于我省将中医药防治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的建议》(第20212165号)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如委员所提,中医药在我国已有数千年的发展历史,在与疾病无数次的斗争中不断发展完善,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和独特的治疗思路。近年来,中医药积极参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取得了突出的成效。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中医药深度介入、全程救治,彰显了特色优势,在抗击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疫情暴发初期,各地中医药应急响应速度、参与度,甚至治疗效果仍存在明显差异,主要原因是中医药尚未全面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缺乏相应的体制机制,无法高效顺畅地进行应急响应和处置。因此,尽快将中医药防治全面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将于今年年5月1日施行《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规定,中医药防治将纳入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中医药专业人才纳入应急救援队伍。条例规定:市、区政府应当将中医药防治纳入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北京市应急救援队伍。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中医药专家研究制定防治方案,选派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医学救援,实行中西医联合救治。医疗机构可以按照市中医药主管部门确定的固定处方预先调剂、集中代煎中药。
我省地处东南沿海,和长江、珠江两个“三角洲”紧密联接,辐射东亚和东南亚,又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区位优势突出,历史悠久。福建中医和福建历史一样源远流长,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中医流派传承于世,除了董奉、吴夲、宋慈、杨士灜、陈修园等以外,如陈应龙针灸科、林如高骨伤科等蜚声海内外。福建道地中药材品目众多,中药材资源十分丰富,中医药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将我省中医药防治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具备实践基础,符合我省实际需求。
我厅高度重视中医药立法工作,目前正在按照立法程序抓紧审查《福建省中医药条例(草案)》,已完成普发征求意见,调研程序,并已与贵委进行了集中讨论修改,针对将中医药防治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的问题,草案拟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应急资源、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可以根据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发布的或者三级中医医疗机构药事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固定处方,预先调配或者集中代煎预防性中药。
下一步我厅将加快推进立法初审工作,召开立法协调会、专家论证会等,进一步调研修改,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完成《福建省中医药条例(草案)》初审工作。

领导署名:邬勇雷
联系人:曾能春
联系电话:0591-87862703



福建省司法厅
2021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gggs/202104/t20210428_55866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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