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教育整顿固初心 解纠止纷出亮点
为回应人民群众对纠纷化解、权益保护、服务品质提升的新要求,切实将人民调解工作与教育整顿相结合,甘肃省敦煌市司法局狠抓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预防、减少社会矛盾纠纷,促进辖区和谐稳定。
主动调解“解民忧”
建立健全“四张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运用镇、村、组、网格员四级调解组织力量,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主动挖掘矛盾纠纷“潜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制定针对性的化解措施和办法,落实责任人员,力求发现一起介入一起、发现一起化解一起。2021年1至4月,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777件,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调解涉及金额51.8万余元。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要求,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联合调解“解民怨”
充分发挥联合调解力量,实行隐患、纠纷 “联排”“联调”机制,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大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做好案件的对接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便捷性、司法调解的权威性和行政调解的专业性优势,积极完善诉调对接模式,创新调解方法和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把“事后被动处置”变“事前主动预防”,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合力攻坚解决把纠纷矛盾解决在诉前、化解在基层,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营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动态调解“稳民情”
大力开展调解宣传活动进集市、进企业、进村居、进万家,以近期多发的典型纠纷为主要切入点,坚持日常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在矛盾纠纷出现苗头的早期主动介入,对于重大排查案件采取实时管控,全面掌握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矛盾纠纷和隐患苗头,以保证第一时间掌握纠纷情况和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矛盾化解。通过现场调解、以案讲法的形式,在化解纠纷的同时,向当事人和周围群众普及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满意调解“暖民心”
以“群众满意”为目标,要求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严格按照调解格式文书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纠纷受理和调解结果每一个过程都有记录。对易激化、易反复的纠纷或有给付内容的纠纷,在纠纷调处成功后及时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协议的履行情况,达成协议没有履行的,督促当事人尽快履行,切实实现案结事了。
下一步,敦煌市司法局将按照教育整顿的要求,开展人民调解“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践行“枫桥经验”,用心、用情、用理、用法化解矛盾纠纷,提升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的满意度。(甘肃省敦煌市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5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