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聚集民生办实事 人民调解促和谐
今年以来,甘肃省敦煌市司法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创新“三调联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工作举措,推进普调同行,有效预防、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打造敦煌人民调解工作品牌。目前,全市人民调解组织114个,其中村级调委会56个、社区调委会10个、乡镇调委会9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28个,个人调解工作室11个,调解组织实现乡镇、村(社区)、组全覆盖。全市有人民调解员1454人,其中村级调委会583人、社区调委会471人、乡镇调委会132人、其他调解组织268人。2021年1至4月,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777宗,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调解涉及金额51.8万余元。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要求,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平安法治敦煌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继续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
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敦煌市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敦煌市9个镇66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完成了换届选。
继续全面推进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程,巩固已形成的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个人调解工作室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调解组织体系。
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尤其是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化解敦煌市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提供了新的平台,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员履职能力和水平。抓好专职调解队伍建设,强化专业培训,在加强“专兼结合,以专促兼”的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上下功夫,通过分级培训的形式,确保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增强。
全面落实“以奖代补”制度 调动人民调解员积极性
继续贯彻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制度,实行一案一补,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积极联系相关部门,争取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投入,加大落实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力度,严格规范补贴标准,根据人民调解案件数量、案件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大小以及卷宗情况,按《敦煌市人民调解案件“个案补贴”发放标准》进行补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全市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个人调解工作室的规范化建设存在的短板问题,落实工作机制,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更具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的人民调解新模式新机制。
组织各级调解组织、司法所及人民调解员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定因素,加强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在重点类型、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强化集中矛盾纠纷排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完善“访调对接”机制。整合人民调解及信访部门职能优势,依据《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把人民调解工作和信访矛盾化解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大调解中心网络化作用,利用调解组织现有的网络,强化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把“事后被动处置”变“事前主动预防”,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普法与人民调解工作同行 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
“在调解之中普法,在普法之中调解”,坚持调解与普法同时进行,通过调解矛盾纠纷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起到化解一宗纠纷,教育一片群众的积极作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放任工作要求,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让律师参与人民调解,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利用调解维权的意识,形成全民知晓调解的浓厚氛围,引导农民通过法律途径和正当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加大宣传力度 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知晓率和影响力
借助广播、电视、手机和网络等媒体,进一步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结合专题或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人民调解的认知和接受程度;加强与民政、妇联、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不断培养、发现和推出更多的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典型,广泛、深入宣传人民调解员的奉献精神,擦亮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形成让群众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选和基本导向,为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下一步,敦煌市司法局将以此次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作为队伍教育整顿重要内容,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切实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有效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甘肃省敦煌市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5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