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石泉:法治宣传助力老旧小区改造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3月以来,安康市石泉县司法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配合县旧改办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中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职能,多举措向居民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集中宣传扩大影响。石泉县司法局结合科技之春宣传月、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城区人流密集广场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台、法律咨询点、发送普法宣传资料、宣传品等向城区居民大力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知识,共计向城区居民发送老旧小区改造知识、民法典物权编、防范非法集资、预防网络电信诈骗等普法资料2000余份,纸杯、手提袋等普法宣传品800余份。

  专题宣传入脑入心。向阳社区住户多、居民数量庞大,涉及改造的老旧小区多,石泉县司法局结合实际情况,抓住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大会时机,派出民法典宣讲团律师到老旧小区开展民法典专题法治讲座,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相关知识,对民法典中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部分内容进行了宣讲,使广大居民进一步了解到作为业主的权利义务,深刻认识到老旧小区改造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

  

  阵地宣传浓厚氛围。通过悬挂老旧小区改造宣传横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微信、微博推送相关信息等形式,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让居民在生活中、举手投足间就了解到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知识,广泛了解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普惠民生的工程,从而理解、配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43376.htm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