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促进人民调解组织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职能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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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一是规范调解组织建设。出台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摸底清查,向社会公布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基本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领域,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分类开展矛盾纠纷化解。
三是深入基层一线化解矛盾。制定人民调解员进社区(村)工作方案,落实人民调解组织信息公开,实现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四是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在庐阳区全区范围内,推广亳州路街道整合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等基层法治工作资源建立的“三所一庭”工作模式。
五是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成效凸显。发挥医疗、道路交通、商会、房地产(物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作用,推进相关领域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sxdt/55673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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