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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丨菏泽开展“我为群众办十件实事”活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菏泽市司法局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全过程,出台《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调处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聚焦群众所需所盼开展“我为群众办十件实事”活动,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愁难急盼问题,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开展公证服务便民活动。深入实施“阳光便民”行动,切实建设优质高效快捷服务窗口。

  开展法律援助惠民活动。加强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开展律师公益助民活动。发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律师服务队作用,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开展行政复议便民活动。拓展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加强听证审理力度和调解力度,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

  开展人民调解利民活动。组织发挥村民评理说事点的作用,扩大调委会工作范围,积极防范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化解已产生的矛盾纠纷。

  开展普法宣传育民活动。推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压实普法责任,推进《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网络”。

  开展法治乡村兴民活动。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法律服务效能作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开展社区矫正安民活动。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开展重点人员帮扶教育工作,引导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开展执法监督护民活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专项清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监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完善“行刑衔接、府院联动”机制。

  开展备案审查亲民活动。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处理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

  “我为群众办十件实事”活动除完成以上10项活动外,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服务活动,坚持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人民群众的认可度作为衡量标尺,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与人民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在感同身受中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在换位思考中筑牢司法行政机关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着力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公信力,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105/a887a0f6-951f-46e1-a878-308154e44d6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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