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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6月1日起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将大幅减轻纳税人填报表单负担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实践活动如何开展?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在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上,创新推出便民办税缴费服务新举措,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6月1日起,将施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合并后,填报表单可减少三分之二,数据项可减少三分之一,大幅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

  记者了解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是对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进行合并申报。通俗来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税费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可同时申报多个税种,进一步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缩短办税时间。

  5月17日,青海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采用“一表申报、主附结合、税源信息采集前置”的方式,将财产和行为税10个税种申报统一到一个入口,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可有效解决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人先前存在的“表单多、入口多、填报多”等问题,避免纳税人漏报、错报。通过优化系统功能和税收数据共享,合并申报后可实现表单自动预填、信息自动带出、数据自动校验等功能。同时,可减少人工操作,大幅提升办税缴费准确度、便捷度和工作效率。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zhdt/202105/t20210519_62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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