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力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广东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围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要求,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有序推进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并将有关事项进行通告,以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通告中指出,自2021年6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我省县级以上一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惠州市司法局
开设便民复议受理窗口
惠州市司法局分别在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设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同时在下埔司法大楼一楼设置了复议受理点以及行政复议庭,安排或指引专业人士提供咨询并收件,最大限度地方便民众。
此外,为了使改革措施进一步落地,市司法局会同市委编办到市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等6个行政复议案件比较多的市直单位分别开展复议体制改革宣传,并传达省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下称《通告》),要求执法机关广泛宣传《通告》内容,并在执法文书中明确申请救济的复议机关,便于人民群众找准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复议途径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湛江市司法局
召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
5月26日,湛江市司法局召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认真吃透中央文件精神,全力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及时与党委政府加强沟通,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落实好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会上,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汇报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既讲了举措、谈了效果,又指出问题、提了建议。
茂名市司法局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正式落地
近日,中共茂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了《茂名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标志着茂名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正式落地。《实施方案》围绕总体要求、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统筹行政复议工作力量、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发挥矛盾化解、复议监督功能、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和监督、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进一步明确了茂名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云浮市司法局
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近日,云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召开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针对《云浮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作了解读说明。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认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握时间节点,聚焦瓶颈难题,快速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按时高质量完成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此外,各参会人员就如何推进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有关工作机制进行研究讨论。
汕头市司法局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6月1日起正式实施
5月26日,汕头市召开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总结前一阶段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行政复议工作。会议强调,自6月1日起,汕头市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始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区(县)司法局以“某某区(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承办相应行政应诉工作。同时,汕头市司法局要牵头各区(县)司法局落实行政复议职责转接工作,确保案件“接得住、办得好”。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news/workSt/content/post_32963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