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法治时评|筑牢防线 严惩核酸检测造假行为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因篡改核酸检测报告等信息,被告人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核酸检测是发现潜在新冠病毒感染者或被污染物品的有效方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能够有针对性地阻断病毒传播,确保经济社会生活正常运行。即便当前各地都在积极开展疫苗接种,但仍然不能放松警惕,必须始终高度重视核酸检测工作。

  然而,现实中一些人为了一己之便,存在侥幸心理,竟然在核酸检测报告上“做文章”。上述案例中的肖某从事进口冷冻鱼工作,为了节省核酸检测排队的7天时间,篡改核酸检测报告,货物进入国内后被检测出阳性,导致61人被隔离。“中国驻荷兰王国大使馆”微信公众号25日发布情况通报称:一名意大利籍赴华乘客篡改指定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入境中国后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中国国内主管部门将对该乘客的造假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篡改任何证明文件都是造假行为,篡改核酸检测报告更是性质极其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不但将不特定公众置于风险之下,还极大地干扰了正常的防疫工作。为了最大限度降低损害,往往需要耗费大量公共资源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排查大量接触人员、隔离相关人员。因此,必须对此类行为依法严惩。

  这些事件也再次提醒我们“外防输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无论是针对人员还是货品,都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进一步加强入境人员联防联控、入境人员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进口物品防控等措施。同时,也要充分运用负面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和广度,向全社会传递“对待核酸检测造假行为零容忍”的明确信号,划出红线,明确底线,筑牢依法抗疫的坚固防线。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gczs/202105/t20210528_63032.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