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结合我省行政执法实际,省司法厅发布《2021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检查行政执法规范化情况,整治群众身边关于行政执法的不正之风,纠正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
二是继续推进包容柔性执法,检查“不罚”“轻罚”清单动态调整后的实施情况;
三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部署,检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落实情况;
四是对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应急管理领域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下一步,将按照《计划》确定的监督重点和工作时限,组织对各市政府、省直行政执法机关落实相关工作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相关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汇总、通报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