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强化刑罚执行一体化 举行集中入矫宣告仪式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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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入矫宣告工作,强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6月7日,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在社区矫正中心对80余名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入矫宣告仪式。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村(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列席了入矫宣告仪式。
在宣告仪式上,北湖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干警核对了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信息,宣读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任辖区司法所长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机构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刑事执法活动机构,是一座没有围墙的监狱,每名社区矫正对象都必须从思想上明确这是“特殊”地方、明确自己现在的身份、明确自己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权利义务,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必须遵守社区矫正法相关管理规定,按时报到、参加学习劳动,主动接受教育改造。随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依次进行了入矫宣誓,并签订了《社区矫正保证书》,责任司法所与村(社区)组织代表和社区矫正对象亲属签订了《社区矫正责任书》。
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仪式彰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刑罚执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使社区矫正对象能有所敬畏,有所触动,认真接受社区矫正,自觉接受监管教育,为今后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对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入矫,增强服刑意识,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具有重要意义。
(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jcdt/202106/t20210609_19460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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