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司法局注重“四环节”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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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窗口”文明规范。设立法律咨询窗口,安排律师在窗口轮流值班,免费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咨询服务。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协助引导老、孕、残等特殊群体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和帮办服务。
二是“标准”持续放宽。提高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有效降低受援群众的诉讼成本,简化受理程序,加快审批速度,不断提高便民利民程度。
三是“通道”畅通无阻。对农民工、残疾人、学生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通过“先登记、后办理”的程序,为受援群众提供“个性化”“一对一”定制服务。
四是“质量”稳步提升。加大对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通过自查、互查等形式,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活动,重点落实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监督、联系人回访、重点案件旁听等案件质量监管制度,从严把关案件指派到办结归档各环节。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sxdt/55735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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