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行政复议化解民事纠纷 情法结合彰显为民情怀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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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安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成功化解了一起十余年土地争议纠纷,既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取得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2001年与2010年被申请人汉阴县人民政府为申请人龚某某、第三人汉阴县涧池中心卫生院先后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遂后申请人与第三人发生土地界畔纠纷,龚某某先后多次到法院提起诉讼,但未达到自己的实际诉求。2021年3月18日,申请人以被申请人为第三人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由,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审查,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双方争议焦点仍为相邻土地遗留问题民事纠纷。为维护群众权益,彻底化解争议,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先后多次前往案发地勘查争议现场,了解申请人实际诉求。经办案人员协调与沟通,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指定土地界畔,为申请人重新办理了土地登记手续,彻底解决了多年相邻土地遗留问题纠纷。
法律是刚性的,但化解纠纷可以是柔软的、温暖的。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既要发挥层级监督作用,更要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以法律刚性实现柔性治理。该案中,办案人员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理念,在审查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后,并未以维持原行政行为作出决定结案,而是积极了解申请人实际诉求,以解决相邻民事纠纷为侧重点实质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真正让人民群众在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458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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