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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时间:2019-11-13 来源:海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6月16日,中共澄迈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副主任、全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雷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中共海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及4个协调小组2020年工作总结报告;会议还传达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纪要、《海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办法》;审议我县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海南省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会议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学习计划,抓紧落实,切实做到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要组织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全员法治培训轮训和在线学法等活动,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要深入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和沈晓明书记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将学习成果、思想成果转化为全面依法治县的工作成果和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工作动力。

  会议要求,要加强县委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领导,推动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有效维护司法公正。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筑牢全面依法治县社会基础。要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强依法治县保障,推动省委、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会议强调,县委依法治县办要积极履行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职责。各协调小组要结合各自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本领域法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委员会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各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全县依法治县各领域、各层级、各方面工作有部署、有推进、有落实、不推诿、不拖延、不敷衍。

  县委常委尹承玲、程海、杨全策、魏和金、潘秋光、向锂、任怀锋等出席会议。

  


原文链接:http://justice.hainan.gov.cn/qmyfzs/gzdt/202106/t20210627_3000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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