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各级社区矫正机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
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规范社区矫正制度的专门法律,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对于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广东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努力开创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完善工作机制
湛江市吴川市司法局与吴川市人民法院以《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周年为契机,联合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衔接配合。会上,两家单位分别就《社区矫正法》实施后,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判决生效后交付接收以及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等环节的衔接配合进行深入研讨,剖析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就工作中各部门之间如何加强协作达成共识,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开展联合检查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司法局、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联合检查,重点检查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教育、疫情防控、信息化核查、档案管理等工作,认真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表现情况,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上好入矫第一课
韶关市南雄市司法局联合该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组织新入矫的15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入矫宣告活动。宣告仪式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宣读入矫宣告书,向社区矫正对象明确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入矫宣告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遵规守纪意识,确保社区矫正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精心组织法治教育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遵纪守法意识,阳江市江城区司法局组织辖区内45名社区矫正对象在区社区矫正基地开展专题法治教育活动。课堂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重点学习《社区矫正法》,对照法条,逐字逐句对日常报到、集中学习、公益活动、思想汇报、请销假、考核奖惩等制度进行全面讲解,使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此外,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罪悔罪、配合管理,严格依法依规约束自己,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顺利融入社会。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news/workSt/content/post_3335862.html